公司財務工作的依據就是憑證,會計憑證是貫穿會計工作的主要線索,而會計憑證是否齊全就要依托于財務體系是否健全,對于剛注冊成功的公司來講,怎么建立完善的財務體系非常重要,依據規定:公司注冊成功后,從事生產、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,將其財務、會計制度或者財務、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備案之后方可有會計原始任證的落腳點,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說說會計憑證需要注意的細節。
公司注冊成功后就相當于一張白紙一樣,沒有任何污點,這時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財務體系,為公司的實際經營添加最大的推動力,首先原始會計憑證必須真實有效,合理納稅的基礎就是憑證的真實性,在日常會計工作處理中常見的會計憑證有:銀行對賬單、匯票、收付款收據、第三方支付記錄。另外公司有一些支出還需要內部憑證與外部憑證聯合佐證,方可證實其真實性。
公司注冊成功后,在記賬報稅工作中除了要有會計憑證作為依據之外,還要有健全的會計制度,也就是說沒有會計賬薄也是無法代收代繳稅款的,那么什么是會計賬薄?會計賬簿就是能夠通過計算機正確、完整計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稅款情況的,其計算機輸出的完整的書面會計記錄。任何一家注冊成功的公司、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都需要有健全的會計制度即會計賬簿。
1、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,編制銷毀清冊,列明所銷毀的會計憑的名稱、卷號、冊數、起止年度、檔案編號、應保管期限、已保管期限和銷毀的時間等等;2、由單位負責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;3、銷毀時,應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督;4、監銷人員在會計憑證銷毀前,應當按照銷毀清冊所列的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憑證;銷毀后,應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,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。
雖然會計憑證是作為依法納稅的重要資料,但不意味著這項資料永久有效,依據規定:超過法定保管期限的會計憑證應當銷毀。銷毀會計并不是簡單的自行銷毀必須按照規定進行銷毀。